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划拨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南北A干道南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你局《关于有偿划拨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南北A干道南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4〕27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南北A干道南段地块34213平方米(51.319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给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广安经开区新桥园区南北A干道南段工程建设。二、该宗土地划拨价款按照《四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广安府纪〔2014〕8号)议定的45万元/亩计收,划拨总价款2309.3775万元。土地划拨价款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征收。三、该宗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及空间管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土地用途,不得随意扩大用地范围,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用地。若出现城市规划调整等导致地块无法使用的情况,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按划拨价格予以收回。四、待该宗土地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式批复后且与本次审定的规划指标一致时,方可办理建设手续,由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五、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通知用地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2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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